四年“肥差” 轻松进账3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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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6:29 海峡都市报 | |||||||||
N见习记者江荣义 本报讯厦门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掌握着全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的审批权,原厦门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国友就在这个位置上栽了跟头。
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国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并继续追缴陈国友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253828.47元。 今年45岁的陈国友,2001年开始,历任厦门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厦门市文化市场与产业管理处处长等职。 从2001年7月至2005年春节期间,陈国友利用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对网络文化经营、音像制品经营、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送予的人民币270000元、美金5000元、松下空调三台,折合共计人民币321644.6元。 相关新闻 房屋产权证也敢伪造 N见习记者江荣义 本报讯在厦门农村,不少村民的自建房屋不能办理建房手续,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村民急于办证的心理,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伪造厦门市村镇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行骗。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原同安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王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原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测绘档案管理人员陈某芬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