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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拍裸照夺命三条两恶徒昨一审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6:31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江荣义/通讯员黄应生

  本报讯为敲诈钱财强行拍摄他人裸体,拍摄中却被返回住处的室友发现后,为了杀人灭口残忍地将3人全部杀死。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何朝均、陈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8年11月30日凌晨1时左右,何朝均、陈伟密谋拍摄卖淫人员裸照欲敲诈其钱财,在莲坂天桥附近找到卖淫女宫某,并以嫖宿为名与宫某来到暂住处,待宫某脱去
外衣后,何朝均用刀割断宫某胸罩,令宫某脱下三角内裤拍摄裸照。此时,住同室的汤某夫妇返回,陈伟、何朝均与三人打斗,打斗中宫某、汤某、李某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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