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规定严查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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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0: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勇) 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安监局近日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河北省邢台县石膏矿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的通报》,并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的日常监管,杜绝类似重大坍塌事故的发生。 2005年11月6日19时40分左右,河北省邢台县会宁镇尚汪庄康立石膏矿发生坍塌事故,波及太行、林旺两个石膏矿,直接塌陷区直径约60米,600米×800米范围的地面不同程度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全省非煤矿山已发生伤亡事故16起,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非煤小矿山多且分布集中的矿区,尤其是对地下开采的矿区要加大监管工作的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类似河北省邢台县“11?6”石膏矿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的发生。各地要以整顿矿业秩序和排查事故隐患为重点,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矿山和不按设计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制止;检查中发现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探矿为名行开采之实等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通报国土部门进行查处。 江苏省政府近日下发的通知也明确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等腐败现象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