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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贴奥运标语可能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2: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郭京霞)昨天,市一中院法官在宣传奥运知识产权时告诉记者,在厅堂内随意张贴与奥运匹克运动有关的标语也有可能构成侵权。

  据介绍,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包括所有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利权利,如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标志)、“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OLYMPICGAMES)”、“奥运会”、“奥运”等名称。这
些未经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为商业目的或潜在商业目的使用。按规定,即使在店里张贴支持奥运的标语,也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允许。

  法官介绍,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不仅面临民事起诉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还将以“侵犯知识产权罪”被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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