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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骨骨折痛失爱子亲人与院方互责对方(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2:37 重庆晚报

  

颅骨骨折痛失爱子亲人与院方互责对方(图文)

  痛失爱子,父亲伤心不已

  本报讯结婚12年,妻子好不容易怀上小孩,但孩子生出后却是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孱弱生命仅仅在世间停留了7个小时。父母及家人认为:接生的医院有过失。

  幼婴父母叫张科、王燕,是北碚区蔡家岗镇石井村人。张称,上月23日,怀有8个月身孕的妻子到蔡家人民医院检查。妇产科医生检查后称一切正常,让王半月后再来复查。谁知次日凌晨4时,妻子出现临产征兆。张即送妻到蔡家医院。

  张说,因妻系大龄产妇,他曾要求剖腹产。妇产医生认为早产婴儿体积小,可以顺产。张遂签字同意顺产。11月24日上午9时25分,王产下一重2.2千克的男婴,幼婴头顶却鼓起一个小包。医生称是胎瘤,并建议尽快转送到重医儿童医院治疗。

  张随即与姐夫黄青六租车转院,蔡家医院无医护人员陪同,也未配备任何药品和给氧设备。经儿童医院脑CT检查显示:幼婴颅骨粉碎性骨折,伴有颅内出血、大脑坏死!

  张当场瘫倒。得知至少需20万元来保百分之几的存活率、且即使手术成功亦极可能成植物人的专家意见后,张在儿童医院签字放弃救治。当日下午4时,被父亲带回蔡家医院的幼婴结束了短暂的生命。

  在昨日的医患协商会上,张及亲友质疑医院做法:检查失准;否定剖腹产;顺产时有男性理疗医师按摩助产,手法和力度不当,直接导致了幼婴颅骨骨折;转院时医院未派人护送。

  蔡家医院院长朱正华及院长助理王青松表示,早产是意外现象,检查失准有可能性;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有病历意见书和签字为证;至于助产是否失当,应由医疗权威机构鉴定;转院时,因张的姐夫黄青六是有行医证照的卫生站医生,一路上可以照顾,故未派医院医生陪护,对此医院承认欠妥。

  朱最后表示,医院愿与张等人协商,也可走司法程序解决此问题。

  (记者朱昕勤实习生刘泽俊/文见习记者杨帆/图)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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