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3:26 深圳商报 | |||||||||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龙岗区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本报讯】2日,龙岗区传来喜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龙岗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一行认真听取了龙岗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示范区
2002年10月,龙岗区政府批准实施了《龙岗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近三年来,该区实施了25项重点工程,共投入资金16.64亿元,完成规划计划投资的96.2%,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为1.75%。在生态风景林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采石场复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划。创建了6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8个省级生态示范镇村,100个各级绿色单位,高新技术产业比例不断提升,无公害食品生产面积和产值逐年增加,生态旅游发展迅速。至2004年底累计投资9亿多元,建成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41万吨,污水处理率达66.14%;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日处理能力1200吨,“三同时”执行率、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率、“十五小”关停率均为100%,区域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考核验收组组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司副司长程立峰认为,龙岗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是龙岗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最大基点;未来5年龙岗区向国际水平生态城市规划发展的气魄令人振奋。 程立峰希望龙岗区进一步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成果,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深圳创建生态市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优化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在新的城镇规划建设中,强化城镇组团间隔离带的生态建设;深化生态示范区创建经验,进一步提升创建目标质量,通过创建工作,推动经济发展,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龙岗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余伟良表示,龙岗区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这一成果来之不易,这是龙岗区的亮点,也是深圳市的骄傲。该区将按考核验收组的要求,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契机,把创建工作当作一个过程、一个新起点,为深圳市创建生态城市贡献力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