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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QQ号两嫌犯被控“盗窃罪” 本月在深圳公开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3:56 重庆晨报

  两人牟利6.5万元,本月将在深圳接受公开审理;央视携手本报追踪“全国QQ被盗第一案”

  全国QQ被盗第一案

  本报讯(记者刘虎)QQ账号被盗、游戏装备丢失……当你遇到虚拟的网络世界给你
带来的烦心事,怒气冲冲前去报警时,民警一般会告诉你:这类案子咋立案嘛,立了案也破不了。

  但如今不同了,记者昨天获悉,“全国QQ被盗第一案”目前已进入起诉环节,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本月将公开审理盗号黑客。

  央视后天来渝采访

  本报11月13日、23日对“全国QQ被盗第一案”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中央电视台的浓厚兴趣。央视新闻中心两天前与本报取得联系,约定与本报携手全程追踪报道此案。

  后天,央视记者将专程来渝,拍摄采访万州网友“发条”QQ号被盗的经过。被诉罪名是“盗窃罪”

  据报道,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处办案民警近日称,基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法律条文对“网络盗窃”这一新现象进行规范,因此警方一开始就对这虚拟财产的特殊案件,以涉嫌“盗窃罪”立案。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昨天证实,该案于本周提起了公诉,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南山区法院人士称,该案两被告人曾某、杨某被指控涉嫌“盗窃罪”,并非涉嫌“妨害通信自由罪”。

  腾讯内鬼勾结作案

  曾某、杨某两嫌犯是分别在深圳、山东被缉拿归案的。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法院昨天证实,曾某现年24岁,广东韶关人,事发时为腾讯公司安全中心员工。

  据交代,在案发前,两人属于从未见面的网友。一次,杨某称自己正在倒卖QQ号,曾某听说之后立即表示自己可以弄到破解QQ密码的办法,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进行分工合作。由曾某通过技术手段,查询到QQ密码保护问题的答案和密码保护设置的身份证信息,杨某则据此更改曾所查询到的QQ号码密码,然后将号码放到网易、淘宝等网站上去卖,有些像××888、××666的“靓号”往往能卖到近千元。

  两人一个盗一个卖,所得利润平分。到案发为止,两人共牟利6.5万多元。

  我国七成网民网上财产曾被盗

  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一份官方调查报告:我国76.3%%的网民,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有26.7%%的用户曾使用现实货币购买过网络游戏中的人物账号或虚拟物品。

  法律界人士对此认为,盗窃虚拟财产难定罪难在几个方面:其一是取证难,在网络中,所有的电子数据都存放在运营商的服务器中,一旦被盗、丢失或者损坏,都将无法为网民提供可靠的证据。

  此外,由于网上注册资料的真实性较差,相关诉讼的法律主体也很难确认。更重要的是,网络在为消费者提供新型产品和新型服务的同时,有关虚拟财产被盗的责任归属、赔偿标准目前在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说法”。

  法律认同受害者的权利,却缺少实际保护权利的办法,这是网络虚拟财产所面临的现实。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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