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购挖掘机扯拐一怒状告三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3:57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新购的挖掘机陆续扯拐,专家一看就称是改装货。近日,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值上百万元的“挖掘机案”。

  去年5月,重庆大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竞标成功,建设某高速公路一路段。次月,重庆通达汽车有限公司自称是湖南长沙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昆山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的重庆总代理,上门推销产品。

  大华路桥决定花67万元购一台“三一重工”压路机。随后,通达公司又称“三一重机”与“三一重工”是一家,促成大华路桥又花184万元,购买了两台三一重机生产的挖掘机,约定分期付款。

  其中一挖掘机使用一个月后,行走器就坏了;今年1月,其机动臂的大臂又断裂了。今年7月,另一挖掘机的小臂也发生断裂。大华路桥请专家一检查,发现机器可能是改装货。

  大华路桥致函通达公司,要求退货,随后以涉嫌合同欺诈,将三一重机、通达公司告上法庭;“三一重工”也因涉嫌擅自允许“三一重机”使用商标,被列为第三被告。大华路桥请求判令三被告退款、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共119.2万元。

  三一重机声称,有关机型部件是通用件,不存在行为欺诈。三一重工称,三一重机未经授权,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但这是“家庭内部问题”,自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通达公司辩称,大华路桥故意找岔子赖账,请求驳回诉状。法院将择日宣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