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老外”为30万酬金受雇杀人俄籍凶手被判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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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4:34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记者杨峥)北京市二中院日前对首例外国人受雇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某无期徒刑;判处一俄罗斯籍男子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判处雇主童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中间人王某有期徒刑6年。 据介绍,被害人齐某十分喜欢狗,并且经营着一家犬舍。事发当天,吕某和俄罗斯男子冒充“南斯拉夫驻华大使”准备去犬舍买狗,他们把从使馆偷到的车牌挂在借来的车辆
根据两名杀手交代,他们受雇于一名与齐某有纠纷的中国女子童某。一次,童某和好友王某聊天时,流露出要杀齐某的意思。王则表示可以给她介绍人,随后就介绍童某认识了开讨债公司专帮外国人追债的吕某,吕某又找来有黑社会背景的一名俄罗斯男子。双方商定,杀人酬金是人民币30万元。两个月后,童某将钱交给了吕某。于是吕某等两人便策划谋杀了齐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