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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护卫队打死人 家属索赔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6: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11月20日凌晨,由于误进高档小区,被某物管公司10护卫殴打至死的男子身份已被查实,他是来蓉打工的遂宁农民,死者家属已向物管公司提出18万元的索赔。

  据介绍,该男子叫郭依昌,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农民,今年51岁。11月16日,他来到成都与妻女团聚。17日一大早,郭依昌外出找活路,不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29日,见到本报报道后,郭依昌的爱人王左芳才知道丈夫已永远离开人世。悲痛之余,他们认为物管公司管理不力,对郭依昌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们向该物管公司提出18万元的巨额索赔。公司方明确表示,愿意按照正常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处理善后问题。

  针对本案,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张进辅教授分析道,抓住并殴打“疑似小偷”,被护卫视为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因为“小偷该打”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意识;加上多人参与殴打,造成了心理学上的“责任分散”状态,导致打人者不计后果,下手较重而致人死亡。

  张教授称,物管护卫大都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强,难以控制和管理。再加上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正式培训,法律观念较为淡薄,从而滋生打人、监守自盗等犯罪行为。

  据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张女士称,人们常说的“保安队伍”分为正规保安、物管护卫队和非法保安组织三种。正规保安通过公安机关管理的机构正式培训,取得带有编号的资格证才能上岗,综合素质普遍较高;物业公司自己招收、培训并使用的称为物管护卫队,本案涉案人员都是护卫队成员;非法保安则是通常所说的“黑保安”,他们大都在各娱乐场所工作。她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一直在清理整顿非法保安,但由于管理难度大,物管护卫队的各种不法现象,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

  有关专家认为,除了要对物管护卫的恶行一查到底和给予严惩之外,还应该追究聘用单位的相关责任,决不能姑息纵容。但更为重要的是,要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保安法体系,用法来约束保安、护卫行为,规范整个安保市场,真正把他们纳入到社会化管理范围中来,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只有这样,一些暴力悲剧才可能避免,人们的生活才能得到安宁。

  见习记者张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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