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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家两次被害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7:05 扬子晚报

  他曾经两度身陷牢狱,在长达9年的抗争和申诉后,蒙冤终于昭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昨天,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章琦在海口向海南省企业家协会维权委员会捐赠了他获得的1.5万元国家赔偿金。

  章琦曾任海南海星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章琦挺身举报不法分子的经济犯罪行为,却因此于1996年和1997年两次被害入狱。经章琦9年的漫长申诉,今年3
月,海南省检察院依法对海南分院错误逮捕侵权情形予以确认。今年8月,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对章琦被该院逮捕并两次关押,共计32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作出了国家赔偿的决定,赔偿章琦人民币21000.07元。这场劫难对章琦和他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他把赔偿金中的6000元交给了母亲作为老人的精神补偿,其余的15000元全部捐给海南省企业家协会维权委员会。(据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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