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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8:23 武汉晚报

  荆州烟草专卖局局长遇刺案宣判——

  凶手一审被判处死刑

  本报讯(通讯员荆闻记者蔡早勤)2日,荆州市中级法院对该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被杀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侯红宇死刑,同时判侯红宇赔偿受害人
家属经济损失11261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侯得知荆州市烟草专卖局正在筹建烟草物流配送中心,多次找高索要工程承包权均遭拒绝。今年10月26日上午,侯再次来到高办公室,要求解决该局与他的“遗留问题”,被高拒绝。侯掏出随身携带的猎刀将高刺倒在地,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高荆洪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据悉,被告人侯红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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