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不许开“外飘窗”“落地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8:23 武汉晚报 | |||||||||
新建住宅不许开“外飘窗”“落地窗” 本报讯(记者徐丹通讯员杨荔力)有“欧陆风情”建筑美称的外飘窗、超大面积的落地窗,由于受到市场追捧,近年来在国内房地产项目中盛行一时。但我市却出人意料地对“大窗”全面叫停,硬性规定新建住宅不允许搞“外飘窗”、“落地窗”。
昨日,记者从市墙改办获悉,我市8个部门联合发文规定,2006年1月起,城区内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必须达到50%%的节能要求。同时,住宅小区以后都不能有“落地窗”设计,尽量减少东西向布局。 据我市墙改办有关专家解释,这种“落地窗”“外飘窗”直接与外界接触的墙壁上窗户面积足足占了2/3,如此,卧室基本上是敞开的,玻璃不能挡住光线,当然也不能挡住人体发出来的光能,隔热效果差、能耗高,对人体健康也不利。住宅节能效率的提高,不但将改善居民的居住舒适性,同时也可以大幅度降低因建筑系统造成的能源浪费,相应节约电、煤气、暖气等生活能源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