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账户全力追拿逃匿矿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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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00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 12月 3日电在接到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日要求当地政府,立即组织公安力量,追拿逃匿矿主。 安监总局对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提出以下六条意见: ———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彻底核对井下人数,
———立即组织排水设备,落实排水措施,保证电力供应,加大排水能力。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请立即组织公安力量,追拿逃匿矿主和经营管理人员,封存该矿资料,冻结账户。 ———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有类似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顿关闭工作,对应当关闭的煤矿立即进行关闭。对已定为整合的矿井要重新复核,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先停产整顿、关闭,后整合。 ———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