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水事故矿井系私自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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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0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河南新安12月3日电(记者顾立林)记者在河南新安“12·2”寺沟煤矿透水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获悉,发生事故的该矿置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私自生产。 据介绍,寺沟煤矿属新安县石寺镇石寺村个体煤矿,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已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河南省及当地正在进行的资源整合而暂停办理。
据介绍,该矿年生产能力为6万吨,系此次资源整合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