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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法院建立法学教学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23 江南晚报

  本报讯惠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与苏州大学签订“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根据这项合作计划,苏州大学每年将选派学生到惠山法院实习,双方还将共同从事有兴趣课题的研究,并共同申报科研课题,一起合作完成。惠山法院还聘请了苏大法学专家担任该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金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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