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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从五方面提高环保公众参与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23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顾瑞珍)公众参与环保,不仅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要保障,也是形成覆盖城乡的环保网络最有效的途径。专家建议,应从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化、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实行环境公益诉讼等五个方面加大努力,提高环保公众参与力度。

  人的生存,一刻也离不开环境。3日在此间举行的第九届“绿色中国”论坛上,国家
发展改革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巡视员翟青给我们提供了两个数据: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以及城市污水综合利用率与1998年相比分别提高36.7%和25.5%。他说,“这说明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我国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加以扭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双重压力,要积极创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条件和社会环境,保证公众参与环保能够逐步规范并进一步深入下去。

  “目前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与环保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应当积极宣传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不断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使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全国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温克刚呼吁。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环境意识、生态文明的发育程度。专家们指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环保公众参与:政府部门需转换观念,明确认识到国家法律赋予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权利,政府有义务来回应和保护 ;积极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化,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批评权,通过公布相关信息,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让群众参与决策,让公众监督决策;推动实行环境公益诉讼,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掌握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法律武器;政府应加强与民间环保组织的关系,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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