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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猎刀捅死烟草局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4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荆州讯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被害案,12月2日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侯红宇死刑,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1261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侯红宇得知荆州市烟草局正在筹建烟草物流配送中心工程,便多次找局有关负责人索要工程承包权,均遭拒绝。今年10月26日上午,侯
再次来到局长高荆洪的办公室,要求解决该局与其的“遗留问题”,被高拒绝,侯掏出随身携带的猎刀将高刺倒在地,接着又朝高的上身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高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据悉,庭审中,侯红宇始终坚持自己有自首情节,称其作案后“碰到烟草局张局长,就把刀递给了他,还让他替我打电话报警。”但对侯红宇及其辩护人辩称“没有杀人的故意,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和“有投案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根据几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警方的接处警记录,认定不成立。

  被告人侯红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梅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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