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第三阶段:沪港携手服务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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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0:18 新闻晨报 | |||||||||
□记者马伟伟 晨报讯:CEPA第三阶段的实施将是促进上海、香港两地服务业合作的一大契机。昨天,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沪港大都市发展研讨会”上,来自香港、上海两地的政府领导以及专家就沪港服务业的进一步合作展开了交流。与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还在会上再次提到打算在上海设立特区政府上海办事处。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CEPA第三阶段,除了原则上实行所有香港的原产地商品零关税进入内地外,更进一步放宽了分销、物流、物业、运输、金融等服务行业进入内地市场的准入条件。新一阶段的合作中,物业管理、物流业都将成为双方的合作重点。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庞元告诉记者,今后5年中,上海将兴建1亿平方米商品住宅,世博会馆、国际环球大厦等一批非住宅物业项目也将竣工并交付使用,这都为双方在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合作增加了新的空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