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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入新世纪的辉煌 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回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1:00 黑龙江日报

  龙文平

  不久前结束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省的大庆市、哈尔滨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甘南县音河乡兴十四村等13个村镇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宁安市养路段等38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富锦市太安村等26个村镇、鸡西矿业集团总医院等7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林贵玉、高艳明、邵晶岩3名同志被人事部和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这是“十五”精神文明创建之树结出的丰硕成果,是新世纪的辉煌!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内容更加充实,载体不断创新,管理更加规范,活动不断深入,成效更加显著。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深入,黑龙江人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全省始终坚持把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民主法制观念,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贯穿于各项创建活动全过程。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制定了《黑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细则》。开展了“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和“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倡导在城市开展了“十不”、在农村开展了“五要”、在全社会开展了“五做到”,并编印下发了大批道德教育书籍、材料和60万张招贴画,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举手之劳的小事做起,从娃娃抓起。开展了在社会要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公民;在单位要遵守职业道德,争当文明职工;在家庭要遵守家庭美德,争当文明成员的“三遵守、三争当”活动。在全省党政机关、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开展了“共铸诚信”活动,中省直93个委办厅局和行业系统全部在媒体就规范化优质服务进行了公开承诺。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了“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放眼世界的广阔胸怀、科学严谨的求实作风、知难而进的拼搏意志、文明礼貌的时代风尚”为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准,遏制了不良习俗。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环境的意识已初步形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当前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专题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了“六讲六做”和以远离网吧、远离乱花钱、远离不良嗜好的“三远离”活动及评选创新案例活动,哈尔滨市南岗区抓好未成年人教育的经验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一项创新案例获得全国一等奖(全国共10个)。强化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功能,初步搭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阵地网络。

  紧扣中心、创新载体,推动了创建活动的规模化联片发展

  围绕中心,创新载体是创建工作的根本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精心组织实施的“一线两带”(一线:创建“千里文明边防线”;两带:“创建哈大齐工业走廊文明示范带”和“创建镜泊湖、兴凯湖风景旅游文明示范带”)工程,已列为省委的重点工作,成为我省创建活动的品牌。

  “千里文明边防线”创建活动是我省近几年围绕改革开放,树立中国人良好形象,建设边疆文化大省,加快边境地区全面建设小康步伐设计开展的超大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项创建活动覆盖沿边3040多公里边境线上的8个市地、18个县市(区),向内辐射百余公里。中央文明办高度评价这项活动,把它正式纳入全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第二期实施计划,决定从2004年开始资助该项活动1830万元,在沿边县市建设18个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和10个村级宣传文化室。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决定由省财政匹配同等数额的资金(1830万元)。目前,10个村级宣传文化室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04年、2005年批准立项的9个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已经建成3个,其余正在建设中。

  “一线两带”创建活动已经成为全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的示范工程,有力地带动了各种区域性、规模化联片创建活动的发展。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日益规范,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为了加快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步伐,省里先后制定了《黑龙江省2001年至2030年文明城市创建规划》、《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市、区和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考核重点》、《黑龙江省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标兵)考核标准》、《黑龙江省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省人大颁布的《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则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管理提升到法制的高度,成为全国第一个有关精神文明创建的地方性法规。

  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我省创建工作各项法规、文件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创建活动,提高了创建水平。

  据统计,近几年仅省委、省政府共命名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市21个,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46个,文明社区31个,文明小区46个,文明乡镇50个,文明村187个,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30个,文明单位标兵1002个,文明单位1336个,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108对,99名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和143名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个人,其中有7个市(区)、63个村镇、43个窗口单位、153个单位、3名个人得到了中央文明委的表彰,有21个共建对子和3名个人被中央宣传部、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助学扶贫活动深得民心

  2000年,中央文明委为配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组织实施了“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这项工程原定只资助西部12个省区。经多方争取,2002年,我省被纳入“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中央文明办决定每年资助我省大学生80名,高中生100名。省委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实施“1+2”助学工程,即(中央每年资助的80名为“1”,省、市(县)每年再各资助80名为“2”),四年内,中央和省共资助金额近1500万元,使995名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使这些家庭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为了充分发挥“1+2”助学工程的示范辐射作用,2004年,省文明委成立了省助学促进会,要求各级文明单位要当助学扶贫的模范,在保证本单位、本行业职工子女无辍学,考上大学的要能上学的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助学活动,24家省级文明单位首批捐款340万元。据了解,全省2000多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不仅达到了以上要求,而且每个单位都与社会、学校建立了助学共建帮扶对子,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有明确的帮助对象,每年资助的学生数以万计,资助资金和物品数以亿计。

  全省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普遍开展了同贫困村屯、乡镇、农户结对共建帮扶活动,促进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

  “1+2”助学活动和扶贫助困活动,为政府解忧,为群众解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社会,增进团结,促进社会主义人际关系和道德风尚建设的作用,成为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亮点。

  坚持齐抓共管,创建活动呈现出多样化、全方位推进的新局面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规划、齐抓共建”的原则,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中省直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动性、创造性,开展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形成了齐抓共建的格局。省总工会开展的创建“文明职工之家”和“职工素质工程”;共青团开展的创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妇联开展的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立业”活动;民政部门开展的“邻居节”等,都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和部门、行业的本职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使其更加行业化、具体化。这些生动活泼的创建活动,不仅充分调动了单位行业内部的创建热情,促进了单位的全面建设,同时也形成了一股强大的示范牵动合力,推动了全省整体创建活动的发展。

  展望明天,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前程似锦、任重道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只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就能为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再铸更大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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