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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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4: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 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确定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在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得到确定的,而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现在,每年的12月4日,各地、各部门都会围绕当年的活动主题,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吸引了广大群众参与。“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以其规格高、规模大、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等特点,其影响越来越大,得到全社会的一致好评。 据全国普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经过近五年的努力,“四五”普法规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度推进,各项事业正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