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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事务管理重大决策法治先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省公共事务管理实现从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转变……

  本报讯 (记者 王晓云 通讯员 刘洪群) 率先举办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率先召开立法听证会,率先进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20年来,通过“一五”至“四五”的普法,广东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形象,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逐步实现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

  干部任职先过学法考试关

  为了打牢政府官员的法制观念,广东从1998年开始就普遍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学法考试登记考核、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五项制度,至今已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一万多期。

  广州市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发挥了“龙头”作用,1993年开始举办了首期轮训班,这个经验后来被全省、全国推广,学法成绩从此与干部提拔任用、晋职晋级和评先受奖挂钩。在“四五”普法期间,广州市共举办26期副局级以上干部轮训班,7800多人次拿到合格证书。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前后,省人事系统举办了各级各类培训班900多期次,对全省30多万公务员像过筛似的培训了一遍,使全省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达到了高峰。

  “四五”普法的五年中,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组织公职人员上法制课和参加学法考试达200多万人次,其中领导干部上课人次超过73万人次。

  咨询论证后再决策成制度

  “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领导决策制度,在广东各地已普遍推行。

  目前,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和大部分县(区),都有政府的法律顾问或类似法律智囊的组织,此外还建立了111家公职律师事务所。政府重大决策先经法律咨询论证后再决策的依法行政程序,避免了重大失误。2003年至今,广州市的公职律师共办理政府部门的诉讼案件、非诉讼项目的合计标的已超过了1亿元。

  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有关人士说,他们从内地甚至港澳地区聘请知名法律专家,不但帮助市领导在决策过程中了解法律依据,而且特别重视行政程序是否合法。深圳市政府在决定修建一条公路时,发现梧桐山路段与此前的合同有冲突,市领导没有简单地用一纸“红头文件”废除合同,而是依法与开发商磋商了几个月,直至修改了合同才动工。“法治政府”使深圳市经过行政复议纠正的错案,由前几年的60%降到目前不到17%。

  具有地方立法权的珠海市,所提交的立法议案都有公职律师把关,他们仅今年给政府提出的法律意见就达93条。东莞市的松山湖和虎门两个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过程都有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护航。

  法治政府要突出服务职能

  打造法治政府,就是要突出服务的职能,让老百姓办事便利顺畅。

  广东在全国的地方性立法最多,行政审批减幅最大。“四五”普法期间,广东以实际行动使《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宣传见成效,全省各级政府对1089项行政审批进行了大幅度削减。其中,仅广州市第一批就取消了273项行政审批项目,第二批准备再取消90多项。中山市三轮改革共削减1054项审批事项,减幅达75.1%。在东莞,市政府2002年年底一次就砍掉行政审批149项,精简幅度达70%,长期困扰当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农转非”人口指标、“农转非”粮食准供证、“农转非”招工指标被“一笔勾销”。几年来,广东通过依法治省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就达1014项。

  经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东各级政府手里的公章少了,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却明显提高。目前,省直机关和12个地级以上市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21个地级以上市电子网络实现互联互通,绝大部分实行了“窗口式”、“一站式”联合审批。去年3月10日,广州的付先生在网上提交了“工程勘查企业进入中山经营申请表”,7天后就在中山市建设局办事窗口领到了许可证,成了中山市实行网上审批以来第一个受益者,要是在过去同样的申请起码要跑四五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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