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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瓶改革"遭遇尴尬 基本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产权过户”走样“流浪气瓶”难禁,“煤气瓶改革”遭遇尴尬

  本报讯记者杨桂荣、实习生赵金峰、通讯员邓乐仁报道:广州市液化气专用瓶改革收效甚微?业内人士最近向本报记者透露:实行两年的专用瓶改革基本上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大量过期残旧的“流浪瓶”仍然像“定时炸弹”一样在羊城“走家串户”……

  相关政府部门人士也表示,由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目前残旧钢瓶的“超期服役”与“短斤缺两”等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两年前的改革政府推动启用专用瓶

  两年前,为配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大力推广的气瓶固定充装制度改革(业内简称专用瓶改革),本报曾在广州新闻“城事众谈”栏目中,开辟了“煤气瓶怎么过户”这一话题,呼吁广大市民及时将家中的液化气瓶“嫁”出去,即实现产权过户。因为根据穗质监法[2003]2号《关于实行气瓶固定充装制度的通告》的新政策,“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的气瓶”,市民家中的气瓶如不过户即不能正常充气。

  广州市煤气公司、广州市振戎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丰燃气有限公司等各大燃气企业分别根据自有财力,投入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购置了大量自有钢瓶以及打码机等,同时出台了各自不同的“气瓶产权过户”政策。

  但是不久,令有关主管部门始料不及的是,一个秘而不宣但各大企业都在实施的做法开始出现:燃气企业开始“跑马圈地”,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企业往往未经市民同意,即在任何前来加气的钢瓶上滚上自己企业的钢码,形成虚假的“产权过户”现象。

  此外,新政策也没有得到全部市民的热切支持。据业内人士估计,到2004年1月1日实行新政策之前,广州市还有约100万个钢瓶没有实现“产权过户”,成为所谓的“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流浪瓶”。

  两年后的现实气瓶充装方式基本未变

  两年过去了,专用瓶改革究竟成效如何?

  带着疑问,记者近日假装要求带瓶充气,分别到海珠区敦和路的九丰燃气门市部、振戎燃气门市部,以及水荫路的光明燃气门市部,发现各个门市部均没有对本人所带气瓶的产权提出明确要求,其态度基本上都是“不问出处,来者不拒”。记者通过电话询问各公司的正式对外公开的充气电话,得到的结果基本一致。而来自液化气用户方面的采访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家住康乐村的市民邓先生告诉记者,目前的瓶装液化气加气方式与两年前比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只要给“单车仔”打一个电话就可以了,只是加气的斤两仍旧没有保证。

  记者最新获悉的一份来自广州市特种设备协会的内部情况通报也表明,在广州市目前大部分液化气充装站中,所谓的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已基本上形同虚设。在该情况通报中,今年1-6月,该协会近70家液化气会员企业中,90%以上充装站都存在对非自有钢瓶进行充气的违规现象,共计3254次,其中还包括对45个过期的残旧钢瓶进行了充气。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有关主管部门近期还在不时地进行突击检查,敦促各大企业实施专用瓶固定充装制度,但两年过去了,“流浪瓶”现象依旧存在,其使用、检验、维修与报废等环节依然处于无序状态,这不仅包括此前并未真正过户的大约数十万个市民自有产权的钢瓶,而且,由于缺少有效监控,各公司拥有自主产权的专用瓶也随时有可能沦为“流浪瓶”。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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