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金融突发事件厦门出台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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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7:4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郑友贤 本报讯对致力于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厦门来说,建立“金融安全区”有新举措。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刚刚出台《厦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是厦门首部较为完善的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共分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金融突发事件分级、应急响应等八大部分。根据该预案,金融突发事件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性四个级别。据悉,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处理,包括采取内部调集、股东援助以及行业内拆借等紧急资金调配措施。必要时及时向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申请再贷款。各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该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处置分预案,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如股票、债券市场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需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