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万源检察建议避免预防国资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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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08: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谢朝平 王勇) 11月下旬,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在查办该市第四医院有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时,发现该院造价53万元的改装维修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无施工合同、工程结束也未进行审计验收。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第四医院委托工程造价事务所对工程进行审核。医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审核结果为该工程实际造价30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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