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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7项林业收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09:42 长沙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省政府昨日颁发的有关文件上获悉,我省决定取消中央立项的5项林业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2项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立项的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收费进行了清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木材运输证工本费、林木采伐许可证工本费、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特许猎捕证工本费、猎狩证工本
费等5项中央立项的林业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取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现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2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木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及木材加工许可证工本费。日前,省林业厅已经发出《关于取消7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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