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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危险品不得过渡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09: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南京板桥汽渡了解到,随着进入冬季,板桥汽渡适当调整了危险品车辆过渡的时间,从即日起,对危险品车辆的过渡时间作调整,危险品车辆的过渡时间定为每天的早晨6点到晚上8点,其他时间危险品车辆不得进入渡区。其次在允许过渡的时间内,危险品车辆进入渡区时,必须接受渡区管理人员的登记检查,在渡区指定的区域待渡,并做好待渡期间的安全工作。凡装运危险货物第一类(爆炸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和第七类(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化学物品的车辆一律不得从板桥汽渡通过。此外,对有
特殊安全要求和其他时间需要过渡的危险品车辆,过渡前必须先与汽渡处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过渡。(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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