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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法规防止家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0:20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西宁12月4日电(记者顾玲)记者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了解到,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青海省日前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青海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法规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标志着青海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被纳入法制化轨道。

  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殷彦介绍,这一地方性法规从加强可
操作性的角度出发,明确界定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规定了家庭暴力救助、家庭暴力协助取证、家庭暴力行为人应承担责任,基层组织、医疗卫生及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反家庭暴力方面担负的具体职责等内容。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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