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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供血致19人染艾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0: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近日,一起艾滋病感染事件的民事赔偿在哈尔滨农垦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19名因在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血而被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向法院提起300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这起我国最大的艾滋病赔偿案将于近期内开庭审理。

  “宫外孕”输血染艾滋含恨离世

  这起艾滋病感染事件的导火索发生在杨某身上,如今她已经离开人世。

  据国家疾病监控中心的调查,2002年6月8日,杨某因腹痛被送到农场职工医院,经B超检查是“宫外孕”。医生说,需要输血,并让家属找血源。丈夫李某找来了杨某的爸爸及自己的同学等“血源”,医院给他们做了配血化验。这时,医院一位姓周的大夫建议他用“血鬼”(当地对卖血者的贬称)的,李某同意了。医院抽取了一个绰号叫“孙老四”的卖血者400毫升血液输给杨某,为此,李某支付了600元输血钱。没想到这次输血埋下了祸根:杨某两年后检查出了艾滋病,不到三个月便死亡。

  杨某生前是老农垦职工的后代,因为农场效益不好,她在丈夫支持下开办了一家水果店,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还算殷实。2004年5月开始,杨某感到身体不适,到建设农场职工医院检查身体,初步诊断为“营养不良”,医生建议“多吃水果”。6月底,杨某病情恶化,嘴里长白膜,农场医院诊断还是“营养不良”,同时怀疑白膜是霉菌感染。8月份,杨某病情持续恶化。9月4日,丈夫带杨某来到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检查结果犹如晴天霹雳:杨某感染了艾滋病!10月1日5时,杨某因艾滋病医治无效在医院病故。杨某怎能感染艾滋病?很快,国家疾病监控部门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认定:患者是被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而感染上了艾滋病!

  “血鬼”夫妻导致19人染艾滋

  与此同时,国家权威部门对这起输血导致感染艾滋病案进行彻底调查,最终发现:从1997年至2002年的6年间,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导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这些被感染者均是因为输血原因感染上艾滋病的,无一因自身的不良习惯导致。

  据了解,在这19人中,有9人是因怀孕分娩而输血感染的;有3人是由家人间接感染的;其余的有的是因为子宫出血,有的是因为输卵管破裂,有的是因为外伤,还有的是因为出血热而输血感染的。他们都还年轻,大部分只有30多岁。最可怕的是,一个小孩才5岁,而他的感染史却超出他的年龄。在他尚未出生时,就因母亲需要剖腹产输血而“垂直”感染了艾滋病。一家感染两人者,除了这母子俩,还有两对夫妻。他们都是妻子在医院生产时输血感染了艾滋病,最终丈夫也被感染。还有两人,不仅感染了艾滋病,还感染了乙肝和丙肝。巨大的病痛、可怕的阴影,让这些被感染者喘不过气来……

  据了解,这些人都是被当地卖血者“孙老四”夫妇感染的。当记者来到事发地时,“孙老四”夫妇已经相继病发身故。在当地居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当时“孙氏”夫妇租住的平房,这里已经人去屋空。据当地老乡介绍,他们夫妇是外乡人,几年前从外地来到农场,没有固定的工作,常年靠卖血为生,是当地有名的“血鬼”。1997年4月,曾在8天时间里,“孙老四”的妻子就卖了3次血给同一个人,总计1200毫升,而按照有关规定这是被严格禁止的,可在医院的“导演”下,这对夫妇成为最踊跃的“献血”英雄,最终导致这幕人间悲剧的发生!

  害人“掮客”医生被判刑

  今年6月14日,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案刑事审判在北安农垦法院宣布开庭。被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被告人分别是:王军,长期担任建设农场卫生科科长兼职工医院院长,案发时已退休;李志勇,长期担任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副院长,案发时已继任院长;杨旭,长期担任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门诊部主任兼检验室负责人。法院经调查得出结论,王军、李志勇、杨旭担任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院长、副院长、检验室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的规定,在临床应急用血中,明知本单位不具备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非法采集、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侵害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2年、5年和10年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感染者维护权益艰难

  据了解,这些感染者目前的治疗状况堪忧。他们只能从有关部门获得免费的抗病毒药物,完全失去了治疗的主动权,任何治疗都要在农场的“同意”下进行。对于这起数额巨大的集体诉讼案,代理律师周先生说:“之所以提出3000万元这个额度的诉讼请求,是从被感染者的生活、生存需要出发,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累计出来的,虽然这个官司不好打,但我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据《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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