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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哥的姐”转让“的士”纳入规范的轨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1:1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2月5日消息(记者石峤 郑凯 通讯员杨建国)为了加强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交易行为,为出租汽车交易双方提供规范的服务,维护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天津市组建成立了天津市出租汽车交易服务中心,并于日前挂牌投入运行。今后,天津的“的哥的姐”转让“的士”将有章可循,纳入规范的轨道。

  据介绍,天津市现有客运出租汽车32000辆,从业驾驶员36000人。多年来,出租车驾驶员队伍人员流动频繁,每年都有数千人进出的士行业。广大“的哥的姐”及许多欲进入出租车行业从事“的哥的姐”工作的市民群众一直盼望本市能有一个正规的出租汽车交易服务场所,避免受到非法中介的侵害。为此,天津市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及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出租汽车交易行为的暂行规定》并于今天开始实施。

  据悉,出租汽车交易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后,将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驾驶员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同时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严格按照交易程序提供规范化服务,做到便民利民,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服务效率,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客管部门同时要求天津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从维护行业稳定的高度,兼顾国家、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三者利益,在出租汽车交易过程中,切实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非法中介扰乱交易秩序的行为。对交易双方要提供便利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严格执行交易程序,保证出租汽车交易必须在服务中心进行,切实规范出租汽车交易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办理交易手续时,也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地抵制非法中介在交易过程中牟取暴利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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