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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质疑律师查房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2:40 扬子晚报

  本报讯律师查房并非防范医疗纠纷的明智之举。今天上午,“卫生改革与医疗维权——法学、伦理学和哲学论坛”在常熟举行。论坛上有专家针对前段时间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律师查房制度表示质疑。

  前不久,成都第一人民医院推出了律师查房制,即律师进入医院病房内,检查医生的病历书写是否规范,医生与患者之间是否沟通良好,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医疗纠纷,促进医
生依法行医。据悉,该做法在全国医疗业中也比较新鲜,甫一推出,立即引起了业界的争论。但是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做法不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明智之举。

  专家表示,一方面病房是住院患者接受医务人员检查、进行治疗和休息的特定场所,与医疗无关的人以及与患者无关系的人是不得进入的。这是因为病房要符合特定的消毒要求,有些病房还要实施隔离措施,而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中也规定,只有医生、护士和医院管理者方可查房,因此律师进入病房查房是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另外,律师查房涉嫌侵犯病人隐私权。由于律师查房过程中必然会获悉患者的信息、看到病人的身体,这就涉嫌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如果患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医院将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当前医患关系本处于紧张状态,患者普遍认为自己属于弱势地位,而律师查房无疑使患者觉得医院的强者地位更强,医患关系更加不平等,因此患者会对医疗行为更加注意和警惕。一旦疗效不满意,医患矛盾便一触即发,而律师查房无疑成了医患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据介绍,当前全国各地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很多,如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的医务人员参加医疗纠纷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上海曙光医院的医学伦理查房、南京中大医院的律师与医务人员在医学法学方面的沟通交流等,这些措施均能促使医务人员更加尊重病人权利、改善医患关系。专家建议可改变律师查房这种形式,可在非诊疗区对医务人员普及卫生法律知识,分析医疗纠纷案例及指导医务人员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使之成为有效证据,这样效果会更好。(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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