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部钱进”是一种集体性耻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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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5:48 新华网 | |||||||||
就像是一座舆论的活火山,审计长李金华的一句“现在,各省市区、地级市甚至县都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有的驻京办目的就是跑‘部’‘钱’进”,再次让这座舆论的火山喷发起来。“驻京办”将注定成为又一个热词。 其实,“驻京办事处”作为地方基层政府联系中央部委的一个常设机构,在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任何制度都可能有积弊。计划经
既然“驻京办”具有如此重要的功能,其地位之显赫就可想而知了。“驻京办”作为远离地方政府的“第二行政中心”,在京其实处于失控状态:没有有效的监督,甚至没有有效的制约,其走向腐败就是很容易的事情了。从李真案中的河北省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王福友被判无期徒刑,到成克杰案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驻京办事处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从沈阳“慕马案”中沈阳驻京办事处主任崔力(正厅级)被法办,到江苏省驻京办事处原主任吴廷祥因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三罪被判刑19年……稍加注意便可发现,近年来,在查处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要案时,都能发现“驻京办事处”这个“影子”。有媒体在报道这种现象时,用了这样一句话:(驻京办事处)容易长成缺乏监管的一朵糜烂之花。 然而,促使这朵糜烂之花灿烂的“土壤”更为可疑。驻京办之所以能够成就“伟业”,成为地方政府的居京“重镇”,就在于其能够用“钱”(公款)开路搭桥,最终有所斩获。各地驻京办都在“活动”,这就造成了本来可以平等竞争的情况下,各地都要“合法”地“运作”,结果就是,“跑部”实质上在帮助权力部门或个人“寻租”:各级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监控、法规、审核,从而寻求并获取额外经济利益。而在一切为了“造福一方”的瓜皮帽下,种种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勾当,却都有了心安理得的借口。“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有了驻京办,就会有“驻省办”、“驻市办”。一级政府都利用如此手段来获利,那团体、个人岂能不放而大之、仿而效之,社会风气之恶化也就可想而知了。 由是观之,“跑部钱进”是一种背离法制的集体性耻辱,只有不断调整和夯实相关经济调配制度,部委完全在公平、公正、法制的范围内操作,只有对公职人员进行严肃的约束、严格的到位的监督,才能够让这种不正常的“跑部钱进”止步,也才能最终为以行使公共服务职能为要旨的“驻京办”正名。(评论员肖余恨)(/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