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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屡遭暴力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6:01 北京晚报

  上周,朝阳法院4名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的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对其法院两审判决的赔偿义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却遭到对方近百名员工的围攻。最终法院两次增派警力才使局面得以控制,并于当天对其中7人实施了司法拘留。今天上午记者进一步了解到,目前法院正在查找曾指挥职工阻拦法院执法的、该公司副经理孙某和段某,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执行干警被围事件追踪

  2004年6月,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托为另一公司承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疏忽将1件货物丢失、1件损坏,对方告到法院后,佳吉快运公司最终被判赔偿对方损失8500元,但是他们却始终拖着不给,无奈对方公司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由于执行的标的额不大,所以法院一开始只派了4名干警,后来没想到竟被对方近百名员工围在了里面,就连该公司员工打电话报警称“有人抢劫”而叫来的巡逻民警也不能幸免。“姓孙的经理指挥职工堵住公司大门,不让法院的人走,我们的车也被堵在该公司内,我也被打了。”在法院的调查记录中巡逻民警这样描述道。

  今天上午记者进一步获悉,就在执行被围的第二天下午,法院再次来到该公司,执行到案款及罚款3万余元,并将参与暴力抗拒执行的20人带回法院审查,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0人予以司法拘留,另有1.8万元未能执行。孙某和段某至今没有露面。

  暴力抗法事件频发

  在今年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朝阳法院共遭遇多起暴力抗法事件。朝阳法院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调查,此次暴力抗法事件中的佳吉快运公司北京分公司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运营状况良好,并非没有赔偿能力。但是为了这8000多块钱,却“有组织的、统一的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执行”,这已成为今年最恶劣的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然而就在两个月前,朝阳法院一名40多岁的女法官带领两名法警到某小区向业主执行拖欠的物业费时,一名业主不但不交钱,还纠集、煽动亲属和邻居10余人,对三人进行围殴。当时“身材瘦小的女法官被人掐住脖子、推搡,还被人踹了好几脚”。法院派人增援后,事情才得以平息。

  对此,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冬表示,如果对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有异议,在首先保证无条件执行的同时,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诉,而不是以暴力抗法来拒绝执行。

  释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前提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方式,由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经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在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将由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有哪些措施

  ■搜查:当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义务,将财产藏匿或转移时,或者拒绝提供相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时,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藏匿财产的地点进行搜查。同时,在搜查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可能存放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保险箱、抽屉等,法院可以强行开启。

  ■查询: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冻结:法院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在存款冻结期间被执行人不能支取,如果银行擅自解冻款项,导致存款被转移的,法院则有权责令银行限期追回被转移存款,或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另外,法院还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在企业中的资产和股权以及未来可能从企业中得到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

  ■划拨:法院可以要求银行直接将被执行人的存款转汇给申请执行人。

  ■查封:对于确实无钱执行或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对他的房屋、厂房、仓库、店面等以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方式予以查封。

  ■扣押:同样,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汽车、首饰、货物、股票等财物予以扣留,由法院自行保管,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不准被执行人占有和使用。

  ■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以及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院有权委托拍卖机构对其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钱款用以支付拍卖费用及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变卖:如果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无法委托拍卖、不适于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变卖。另外,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对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但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并控制变卖的钱款。对于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法院可以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转让: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在企业中的投资权和股权进行转让,转让所得用于偿还被执行人债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对于未按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拒不迁出房屋或拒不退出土地的当事人,法院可以强制其迁出或退出。妨害强制执行的后果

  ■拘传:被两次传票传唤到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罚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或者妨害法院执行的其他人员以及拒绝、妨碍法院调查取证或不协助法院执行的相关单位,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1000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拘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对法院强制执行进行阻挠,甚至围攻、威胁、殴打执行人员,暴力抗法的,法院可以对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被拘留的人,由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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