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被撞致死家属获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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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1:28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郭京霞 李京华)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被称为新交法出台后京城首例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认为,死者曹志秀穿行二环主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奥拓司机刘寰在紧急状态下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但确有不当之处,因此减轻刘寰应承担赔偿责任的50%。
据悉,一中院终审判决:奥拓车司机刘寰一次性赔偿死者丈夫吴军发等四人共计100880元。鉴于承保刘寰车辆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死者亲属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具有法定赔偿义务,法院判令刘寰先行给付保险金额50000元,刘寰可于事后向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去年5月9日20时55分左右,行人曹志秀在北京市宣武区南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环主路横过道路时,适有刘寰驾驶“奥拓”牌小客车由东向西在主路内左侧数第一条车道内行驶。刘寰发现曹志秀,后在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小客车前部与曹志秀身体接触,造成曹志秀当场死亡,小客车受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