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管理办法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2:06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为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近日发布《血站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1日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办法提出血站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可通过规划及时调整采供血机构的布局,达到节约资源、确保血液质量的目的。办法增加了对血站的注销和吊销条款,增强了对血站的规范化执业管理,明确了血液的储存与陪送要求,加强了执法监督和处罚的力度。同时完善了执业审核制度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