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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抵押父亲房产后消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2:07 现代快报

  “女儿把我们全家害惨了,把她抓起来我们同意。”面对法官的调查,一对老夫妻气愤地说。50多岁的徐伟(化名)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房产竟过户到了女儿的名下,且女儿用房产抵押贷款后“消失”了。陷入恐慌的全家不得已动用了法律武器。

  女儿拿走房产证不还

  徐伟家住玄武区,1997年房改时买下所住房产,1998年拿到了产权证。据他说,在2002年底时,女儿徐云为了向银行贷款,向他提出借用房产证贷款7万元,答应贷款完后还给他。但是贷款后直到钱已经还给银行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却一直没有归还。父母一直要求徐云还,可后来就联系不上徐云了。徐伟只好到房产局查询,吃惊地发现这套房产已经通过中介赵某过户到女儿的名下,而且女儿拿着房产又向银行贷款了20多万元。

  感到事情不妙,徐伟赶紧找到赵某。见到徐伟,赵某也大吃一惊。据赵某称,徐云曾经带着一个叫“徐伟”的朋友找到他,称“徐伟”要将房产过户给她,请赵某从中操作。信以为真的他便协助了这笔生意,此后还帮助徐云抵押贷款。

  徐伟立刻指出那个“徐伟”是假冒的,身份证是伪造的,且年龄比自己小了10多岁。徐伟觉得,女儿和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为此徐伟将女儿和赵某一起告上了玄武区法院。

  案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昨天上午,玄武区法院孝陵卫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自出事后就失踪的徐云仍然没有出现。对于原告方指责赵某和徐云构成共同侵权一说,赵某的代理人予以了反驳:“赵某也是受害人,他也被徐云骗了!”他认为,赵某依法代理产权过户,且经房产部门审核,是无过错方,不承担责任;赵某与徐云和“徐伟”不认识,没有合谋的基础;“徐伟”所带的个人资料手续俱全,且赵某是一个普通公民,对真假无法识别。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不属于民事案件范围,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因此驳回原告徐伟的起诉,本案移送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局查处。

  玄武区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武圣祥庭后解释:“我们对于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的涉嫌诈骗案件非常谨慎,万一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报案人心软翻供,案件就无法进行下去。因此我们将徐云父母的态度记录下来,然后再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快报记者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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