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刀医生突然撒“手”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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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2:07 现代快报 | |||||||||
前天读者陈小姐来电称,她母亲10月中旬在南京红十字医院做了创伤修复手术,当时根据治疗需要,母亲的手放进了肚子里养肉。本来约定本月再去医院做手术,把手从肚子里拿出来。结果发现,原来做手术的科室已经撤销了,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家属:还没手术医生走了
据陈小姐介绍,她家是做香皂的,10月17日,她母亲在操作机床时,不小心右手被机床压了,当时中指、无名指和小指都被压没有了,母亲被送到六合人民医院简单救治后,转到南京红十字医院。鉴于陈小姐母亲的三根手指恢复已不太可能,但考虑到伤势比较严重,加之年纪较大,南京红十字医院的医生建议动手术把受伤的手放到肚子里养起来,等手上的肉恢复后,再做手术把手取出来。 陈小姐称,当时手术非常成功,11月14日她带母亲去复查,医生说恢复得很好,本来跟当时的主治医生约定12月12日再次复查,并把手从肚子里拿出来。前天家人打电话咨询医生,可否提前手术,可主治医生手机一直打不通。后来陈小姐去红十字医院,发现原来做手术的五楼创伤急救中心和烧伤急救组织修复中心大门紧锁。隔着玻璃门,她看见里面只剩下一些空的办公桌和病床。后来医院外科主任接见了她,并称她母亲的手术由四楼骨科的医生负责。 陈小姐及其家属都为此很担心,他们认为,以前手术是由创伤科室的医生做的,现在医生走了,医院让其到四楼骨科去继续手术,他们有点担心手术的安全。 医院:遗留问题交骨科 据了解,因为南京红十字医院创伤和烧伤科室撤销,医生走了后遗留有医患问题的,远不止陈小姐母亲一个。那么科室撤销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医院怎样处理这样的遗留问题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医院相关人士。 南京红十字医院院办的郭主席告诉记者,他们医院以前没有创伤和烧伤相关科室,2002年10月,为了方便患者就医,作为医疗技术合作项目,医院就引进了创伤和烧伤相关医生,成立了相关科室。今年10月,南京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南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原来出租、承包科室,转为独立法人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人、财、物等各方面与原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完全分离、独立。因为医院的创伤和烧伤科室是引进的合作医疗项目,没有办法在医院独立挂牌,所以11月20日前,原来的创伤烧伤科室就撤销了,相关主治医生也撤出了医院。医院医务科的苏主任称,至于遗留下来的医患问题,则全部交给了骨科处理。见习记者李绍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