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一百元要坐四年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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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2:0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秋砚清风记者马乐乐)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拥有好工作,仅仅因为生意失败就去抢劫。昨天,徐某被南京栖霞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000元。 20岁的徐某今年到南京来打工,在朋友的带动下,不懂做生意的他将工作积蓄全部投进了生意中。不久生意赔了本,在缺钱花的情况下,他想到了抢劫。
今年8月5日凌晨,他和朋友马某(另案处理)携带刀子,在迈皋桥附近乘坐上一辆女司机魏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驶到丁家庄涵洞时,两人亮出刀,从魏某身上抢得100元。徐某分到60元后两人逃离现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