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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无情,还是你无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2:07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丁岚)是浙商无情,还是南京女子见利忘义?近日,一起发生在南京的离婚案,因当事双方各执一词,使案情变得复杂起来。

  现年32岁的汪女士原是南京某酒店客房部服务员,5年前离异,儿子判给前夫抚养。今年6月初,汪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年长15岁的浙江商人于某。于某5年前离异后来南京经营百货生意,近几年在上海、苏州和南京都开有分店,经营业绩不错。

  两人相识不到一个月,于某带汪女士回到浙江老家,其父母对年轻、漂亮的汪女士非常满意,两人回南京后便同居了。之后,汪女士多次催于某领结婚证,但于某一直让她“等等再说”。其间于某承担了两人同居期间的所有生活开销。今年10月初,汪女士称自己怀孕了,于某便与她领了结婚证。婚后第五天,汪女士提出要买房子,说是“要给快要出生的孩子一个安定的家”,于某便掏了62万余元,在三山街附近某新建小区买了一套108平方米的商品房。就在于某想着要对新买的房子进行装修时,两人之间出现矛盾,并因此每天口角不断。于某直到这时才得知,汪女士根本没有怀孕,“是医院搞错了”(汪女士的解释)。12月3日上午,汪女士突然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与于某离婚,并共同处分他们的婚后财产———那套新买的房子。

  昨天,汪女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连称自己“这次婚姻太轻率了,没有好好看清他(于某)的真实面目,没有想到他是个如此无情、粗俗的人,连我生病都不舍得花钱带我去医院,真是让人无法容忍”。而于某却认为汪女士是“早有预谋的,就是想通过快速结婚然后离婚的方式合法地占有我的财产,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见利忘义”。

  据介绍,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汪女士的离婚诉讼,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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