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贪污”了国务院“重量级”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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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4:25 山西日报 | |||||||||
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矿难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事故现场问该矿矿长和总工程师:“你们知道《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吗?”二人一脸茫然。李毅中提高声调:“你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两个文件?”二人低下了头。李毅中怒斥道:“你们连小煤窑主都不如!” 李毅中问的两个文件,一是9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
一方面是国务院红头文件三令五申、明确指示,一方面是企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种政令不通的现象,很不正常。这次事故,充分暴露了东风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片面追求产量,超定员、超强度生产;没有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早已发现井下煤尘超标后未采取有效排险措施;劳动组织管理混乱,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正是由于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终于酿成这起惨祸。 像这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不是个别现象,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本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于两个重要文件,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将其毫无保留地贯彻落实到煤矿一线。但是,在某些领导眼里,只有能够决定他们命运的顶头上司,并没有中央精神;只有经济效益特别是个人利益,并没有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利益。 只有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才能确保中央政策得以贯彻落实,才能切实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对于那些无视中央政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矿工生命安全造成严重事故的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者,必须运用党纪政纪国法,严格追究其失职渎职和违法乱纪责任,决不能心慈手软。否则,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还是难以遏制,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新华社记者王学江 王茜 相关链接 ■为从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严把国有煤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黑龙江拟出台相关规定,不再允许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异地为官、变相为官,以进一步解决变相袒护事故责任人的问题。 ■截至12月5日9时,已确认在东风煤矿“11·27”事故中遇难人数为170人,其中包括168名井下遇难矿工和井上2名地面遇难人员,其余1名失踪人员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中。 ■截至12月5日16时,七台河矿难已有163位遇难者的遗体得到家属确认。 (据新华社电)(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