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关县纪委实行党政案件公开审理听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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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4:36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珏 通讯员平志方 王俊)“被调查的共产党员有陈述、辩解的权利,有请其他党员帮助自己辩解的权利……”11月15日,壶关县纪委对该县海雄集团公司违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听证,一开场主持人就宣读了被调查的共产党员享有的权利。 为了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体现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使所处理的案件达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日前,壶关县纪委、监委出
通过公开审理,该县纪委在案件调查审理中,审理人员与被调查的共产党员以及群众代表面对面,相互答辩。纪委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被调查人员的申辩,对事实不清的问题进行重新调查,对定性不准确的问题进行更正,充分保障了被调查党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