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6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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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5:3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婉婉)记者12月5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日前出台,其中包括艺术高职招生必须制定分省计划等几大变化。 2006年艺术类招生《办法》首次明确规定:高职(专科)院校及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均须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
根据新规定,我省艺术类高职招生,将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艺术类本科招生院校,可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学校也可在此省级统考合格生的基础上再进行专业考试,以确定本校的合格考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院校,可预留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0%%的计划,以保障高校灵活机动调节各地生源不均现象。 同时,从明年起,艺术类专业考生的统考数学成绩将计入文化课成绩总分,艺术专业试卷还将按要求保留一年以备查验,以确保评卷规范。中等艺术学校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将同时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