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必依 有令必行 甘肃查处造纸电石铁合金污染企业 捣毁属于淘汰型的生产设备关停淘汰类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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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9:45 中国环境报 | |||||||||
王鹏 刘秋磊 本报讯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召开“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落实督察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造纸电石铁合金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核查。 11月11~14日,由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治带队的国务院联合督察组对甘肃省的环保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会议决定,甘肃省的核查重点为被依法取缔关闭停产淘汰的造纸电石铁合金企业、正在建设和在生产的造纸电石铁合金企业及未被列入名录中的造纸电石铁合金企业。 甘肃省副省长杨志明在会议上强调,在专项核查工作中发现,凡属于“十五小”的造纸企业,一律取缔关停,捣毁这些企业的主要设备。对不属于“十五小”的造纸企业,只有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后,可继续依法生产,污染物超标的要由辖区政府下达停产治理决定;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炉型的电石铁合金炉要在今年12月底前,由辖区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废毁;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淘汰类建设项目,必须一律停止建设;不属于淘汰类的在建项目、但违反了项目管理程序的,必须停止建设,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