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将不再异地为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30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哈尔滨12月5日电(记者梁冬曹霁阳)记者从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省长办公会上获悉,为从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严把国有煤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黑龙江拟出台相关规定,不再允许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异地为官、变相为官,以进一步解决变相袒护事故责任人的问题。 据了解,“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绝不允许异地为官、变相做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