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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彭和平凶手昨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巢湖讯12月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巢湖杀害民警彭和平一案(本报曾作报道)在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天相等10被告获死缓至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王天相、王天桃、雷天旭、王天贵、王正虎、王天付、雷良宣、张福元受被告姜良华的教唆,将前来出警的公安民警彭和平误认为是被告李祖胜等一伙返回寻衅,遂持铁棍、钢管等凶器对彭和平全身多处进行打击,对被害人死亡持放任态度,造成彭
和平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还判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150228元,被扶养人生活费37113.05元,交通费260元,共计人民币187601.05元。上述赔偿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苏东山 祁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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