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06年起减免、改革服务业水电气等将轻装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45 龙虎网

  【龙虎网讯】到年底了,南京的刘先生忙着要交明年的养路费了。他向养路费征收部门咨询后欣喜地获悉,明年起,他的大货车只要全年一次性包缴养路费,就可以获得2个月的优惠……记者昨日获悉,这只是省委、省政府对现代服务业发展进行价格扶持的一个方面。从2006年1月1日起,还会有更多项目如水、电、气等收费也将显著降低。

  作为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质
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质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缴养路费,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免收江苏省地方金融机构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机动车辆检测费和过户交易费。对旅游定点车辆按全省统一的现行标准的下限征收客票附加费。

  其次,自2006年1月1日起,服务业的用水(桑拿、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服务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服务业的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对物流、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用电按普通工业企业价格标准执行。流通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的生产用电,以及列入省规划和重点扶持的大型中高级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

  另外,自2006年1月1日起,除社区医疗、居民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以外的社区服务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有关部门称,通过价格上的“松绑”,江苏的现代服务业将赢得更轻松的发展环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