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资协商使出“一函六书”的新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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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5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日前,南通市总工会提出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时将采用“一函六书”制度的新招。 “一函”是指特别提示函,即对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由上级工会向企业发出提示函进行提醒。“六书”是指:要约书——凡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工资协议到期而未续签的企业,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发出协商要约;回复书——企业行政在接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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