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非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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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02 桂龙新闻网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整顿关闭我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煤矿,保证整顿关闭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方案》规定八类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七类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八类要立
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停而不整、明停暗开的;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企业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自治区政府成立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全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到2005年12月31日结束。停产整顿矿井的整改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12月31日。 来源:广西日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作者:李石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