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保障合格禽品正常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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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4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大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力度,保障合格禽类产品正常流通。 通知提出,要正确处理好加强疫情防控与保持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的关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原则。在依法把好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关,严防疫区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产品流入市场的同时,不得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禁止持有来自非疫区和检疫合格证明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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