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港澳囚犯原居地服刑 逾50名在澳服刑港人提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2:35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港澳在囚人士申请返回原居地服刑措施本月开始实行,至今已有五十多名在澳门服刑的港人提出申请,占合资格犯人六成以上,狱方会尽快处理有关程序。

  据澳门监狱社会援助、教育暨培训处处长吴锐安表示,港澳两地在囚人士申请返回原居地服刑措施,自本月一日开始正式接受申请。现时在澳服刑的香港人士有一百○三人,
当中有八十四人符合资格,包括一名女性,申请者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如是香港居民,与香港有密切关系,余下刑期不少于半年。

  至今,狱方共收到五十多名在囚人士申请返港服刑,狱方会尽快处理。他指出,刑期虽然不变,但港澳两地的法律不同,如澳门有假释,但无减刑,即使假释条件,港澳两地要求也有不同,故犯人返港后需按香港法律处理,申请回澳服刑的澳门居民亦然。暂未收到在港服刑的澳门居民提出返澳申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